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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改装文化的对与错 是否应为改装立法

车主之家 钟培健 2013-12-20 09:52

   【车主之家 用车知识】从几年前的“七十码”,到最近的“深圳GT-R事件”,每每有恶性交通事故出现,汽车改装就总会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如果说“七十码”还确实是咎由自取,那么“GT-R事件”就有点替罪羔羊的意思。为什么在国外能够获得合法身份,成为汽车文化重要一部分的汽车改装,在国内却如此容易被妖魔化呢?

   ■ 深圳“治飙行动”回放

   2012年5月26日凌晨3时许,侯某超速醉驾一部红色日产GT-R,在深圳滨海大道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至侨城东路段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两部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其中一部出租车起火,车内3人当场死亡。

   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从6月4日开始,深圳交警展开“治飙01”专项整治行动,并在严格界定标准的前提下出台9项措施,严查“飙车”行为。6月16日,事态进一步发展,深圳交警展开针对改装车的“掏窝”行动(治飙03),在全市范围内对停车场进行地毯式搜查,登记停车场内的跑车,并对涉嫌非法改装的车辆进行查扣验车,共查扣68辆涉嫌非法改装车。

   以上就是从“5.26 GT-R交通事故”到最近风风火火的深圳“治飙03”行动的全部来龙去脉。而我们要聊的,也就是这“治飙03”行动中查处改装车的事情。

   我们看到,深圳警方在“治飙03”行动中,查处的是“非法改装车”,深圳警方判定“非法改装车”的标准是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但有一个客观的因素是:这些现行的法律条文,已经不再适应当今的改装车管理现状。比如最简单的,“改装”这两个字,在整个法律条文都没有被提及过一次。我们迫切的需要一个能够适应现在状况的改装管理的法律法规,那么这里就涉及到应不应该为现在国内改装行业立法的问题。

   虽然不想站在业内人的角度对大家普及常识,但是这里真的要说一句:在汽车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改装都是作为一个庞大的汽车后市场而存在,这本就应该是一个正规,合法,有序,并且规模庞大的产业。美国的SEMA,都在跟商务部打交道。甚至大家耳熟能详的奔驰AMG,其实最早就是一家改装厂,后来被奔驰收购变成奔驰官方的高性能部门。相信没人说C63 AMG是非法改装车吧?

   既然应该为改装确立适应现状的法律,那么下面我们就参考日本,看看在汽车工业高度发达的国度,关于改装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国内改装最常涉及的轮圈、悬挂、包围套件、车身颜色、车灯和进排气几个方面,看看我国有没有什么可以借鉴的地方。

   ● 以日本的改装法规为例,有哪些值得参考的呢?

   首先,日本改装规定有一些大原则,如对不同级别的车的重量,尺寸及承重量等,有一个可以浮动的标准,若改装后没有超出该标准,则符合大原则,无需车辆变更申报。而若超出大原则,则需要进行申报来变更机动车的登记内容。政府会根据日本的车辆安全标准(JASMA基准),判断改装车辆是否达标,若达标则可以合法变更登记,若不能达到安全标准,则不能合法上路。

   另外,在日本的改装市场,有一些经过安全标准测试认证的“指定部品”,如果车主改装这些零件,是完全无需申报的,安装后直接上路完全合法。而如果改装的部品不属于“指定部品”,但只要在大原则的浮动范围内,则也无需变更登记资料。

   ■ 轮圈:无需申报,完全合法。

   在日本,轮圈改装的“指定部品”相当多,而轮圈的更换一般不会对车辆的重量和尺寸等“大原则”产生影响,所以即使不是指定部品也大多无需申报,改装非常方便,没有法律方面的问题。

   在中国,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关于轮圈的改装,我都没有找到明确规定。各地车管所对更换轮圈的管理更是千差万变,标准不一。但是,我在深圳交警的官方微博账号看到了这条微博,截图与大家分享,也欢迎大家与我们的执法者进行良性沟通讨论。

   有意思的是,就在上图的微博之后,我又在深圳交警的微博中看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说法,一样贴出来与大家分享。

   作为执法者的官方微博,对于改装的规定都会出现前后不一的回答,可见,改装法规的完善和落实,已经成为了非常迫切的事情。

   个人认为,在轮圈改装这方面,完全可以尽早放开。如果学习日本的做法,可以由国家相关部门认证一批在安全和质量等方面都合格的部品供大家改装使用。或者制定出类似“改装轮圈的直径最大不得超过原厂两寸”等这样明确、量化的规定。

   还有一点问题值得提出:大家在改装轮圈的过程中要考虑到我国参差不齐的轮圈质量,选用正规大厂出品的产品。一个优秀的轻量化改装轮圈不仅外观非常出彩,质量也十分可靠,而轻量化带来的簧下重量减小更是能让爱车提速更加轻盈,甚至油耗都会有所改善。改装不应该是低劣,山寨的代名词。

   ■ 悬挂:离地间隙最低不得小于9厘米。

   关于悬挂的改装,在日本同样有“指定部品”可供选择。因为悬挂系统的改装在有些情况下会对汽车的最大承重量有影响,如果采用非“指定部品”的改装件,又超出了大原则的标准,则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对车身的最低离地高度也有所规定:最低不得低于9厘米,并且根据轴距和前后悬的长度不同可能会有增加,具体标准见下图。

   在中国,悬挂改装相对比较宽松,因为不涉及到动力,而外观也与原厂没有明显区别,所以如果为了提升操控性而改装悬挂还是十分安全的。但是,相信很少有朋友单独改装悬挂而不更换轮圈轮胎的,所以请大家结合参考上一条。

   ■ 包围套件:不得有造型夸张、突出的部件。

   这方面日本规定是相对严格的,主要的考虑在于:有些包围套件的突出部分可能会伤害到行人,所以加装这样的改装件就是不允许的。一个比较常见的例子就是大型尾翼。当然,如果选择“指定部品”,就不会有这方面问题了,因为在认证“指定部品”的时候,日本的相关管理机构已经对这些方面进行过检查和评定。

   关于包围套件的改装,中国仍然没有明确规定,如上面我们看到深圳交警的微博,写的是对增加包围套件的行为以教育为主,并不违法;但是,常听到的另一个说法是:外观必须与行驶证上的照片保证一致,否则验车不能通过。国内各地区也是各自为政,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没有统一标准,就造成了很多地方“警察叔叔说了算”的局面。不管是对我国的交通道路安全,还是对于汽车后市场的健康发展,这种状况都没有好处。

   另外,这种没有明确界定的局面,还造成一个很尴尬的窘境:比如车主买了高尔夫GTI,然后更换上ABT出品的包围,这在验车的时候恐怕就会遇到麻烦;而我们知道改装宝马的AC Schnitzer,和改装奔驰的BRABUS等,已经在国内有4S店,那么从这些地方购买经过改装的宝马或奔驰则完全合法;但其实在国外,不管是ABT还是AC Schnitzer还是BRABUS,完全是同一个种类的御用改装厂牌。

   希望我们国家能够尽早出台关于外观改装的条例,道路交通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诉求。比如像日本一样,规定“尾翼宽度不得超过车身”,或者“前裙离地高度不得低于几厘米”等,相信大家一定会遵守。

   ■ 车身颜色:登记备案即可,玻璃贴膜透光率不得低于70%。

   在日本,如果你更改了车身颜色,则需要去申报,然后有关部门会对车辆进行检测,若符合安全标准,则判定为合法,只需办理登记内容变更即可。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的法规对玻璃贴膜有明确的规定,透光率若低于70%,则属于非法改装。有意思吧,如果把日本的法律适用于中国,满大街的A6恐怕都是非法改装车了……(咦,为什么我非拿A6举例子呢?)

   中国在对车身颜色的变更上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写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所以如果你想给自己的爱车换换颜色,只要去申请变更登记,然后重新拍摄行车本上的照片,那么是完全合法的。

   但是,采取用车身贴膜的方法来变更整体颜色,是不被允许的。只能通过车漆喷涂作业才可以,大家需要注意。

   ■ 车灯:不得更改信号灯颜色,需要经过安全监测。

   日本对于车灯的改装规定十分细致,例如:尾灯必须是红色信号灯(亮起的信号必须是红色,比如熏黑尾灯但只要亮起时为红色,就属于合法),转向灯则必须是黄色信号并且闪烁等。改装后需要去接受安全标准的检测,若选用“指定部品”则无需检测。

   关于我们国家的车灯改装,我又一次没有找到资料,但还是在深圳交警的微博找到了他们的执行标准:“改装后的灯只要在原车的技术参数内,不需要去车管所办理改装手续。”(关于什么是改装手续以及如何去车管所办理改装手续,我又迷茫了……)不过这里鄙视一下改装了氙气大灯并且有事没事开着远光的车主,这跟改不改装完全没有关系,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大家都是成年人,公德心的意识,无需过多渲染了。

   不排除有些车主改装亮度过大的氙气大灯,对道路交通安全确实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但更多的改装车主只是改装一组美观的“天使眼”日间行车LED灯,或者略微有一些造型的LED灯组,我认为这对道路交通安全是完全没有影响的。实际上,客观讲,日间行车灯会增加行车的安全性。

   基于以上观点,我认为关于车灯改装也不宜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国家完全可以用法律的细则来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比如“改装车灯亮度不得超过4000流明”等,而对于普通的日间行车灯、LED灯组的改装,可以适当放开。

   ■ 进排气:造型不得超出尾部10毫米,加速时噪音不得超过76分贝。

   在日本,改装进排气选用“指定部品”是比较理性方便的一种改装方法,因为日本法律对进排气的改装规定范围还是很细致的。包括排气管不可以突出车身超过10毫米(这条跟尾翼的限制一样,避免剐蹭伤害路人);改装的排气必须安装消音器;禁止拆除三元催化器等。甚至对排气尾段产生噪音的分贝数值,日本都有很细致的限制。当然,“指定部品”在上市的时候已经经过了检测,若直接安装“指定部品”则不用检测,“即插即用”。这就是为什么日本“喉王”FGK出品的排气,在某些转速甚至比原厂还要安静,而某些“N组”排气管,会附上“赛道专用,严禁公路暴走”的标识。

   『日本交通法规对于排气管的声音、安装位置有严格规定』

   关于禁止拆除消音器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噪音问题。若拆除掉消音器,排气管会发出巨大的声响,而对街道上的其他人产生影响。但我们要知道,其实当今很多改装的排气尾段消音部分设计的非常优秀,完全可以保证在一定分贝的噪音下,提高车子的性能。所以日本并没有规定不能改装排气,而是以噪音的分贝为标准,制定了详尽的改装法规。如汽车在正常行驶时噪音不能超过72分贝,加速时不能超过76分贝等。

   『对于排气声浪的分贝,有严格的测定方式』

   禁止拆除三元催化器的目的是保护环境方面的考虑。三元催化器确实对排气会有所阻碍,所以拆除掉三元催化器客观上对排气的顺畅程度会有所提升,但这是非常没有公德心的行为,因为如此一来,排入大气中的废气缺少了三元催化器的过滤,就会带有大量污染环境的有毒气体。但是,很多改装厂商推出的改装三元催化器可以做到在保证能有效净化有害气体的前提下,大大提升排气的流量和效率。所以日本的法律并没有禁止改装三元催化器,而只是禁止拆除。

   『日本法规禁止拆除三元催化器』

   我国则明令禁止改装汽车的进排气系统。这里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好像我们国家提到进排气的改装,随之而来的就是噪声、污染环境、飙车等等词汇;但其实看看日本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采用“一刀切”的粗暴方法,而是很理性细致的对排气改装进行了规则的限制,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我想,这才是法律应该对民众负上的责任。

   对于进排气的改装,也可以先由国家检测一批改装产品,只要排放污染和噪音能达标,就可以流入市场给大家改装使用。这样的疏导可能要比一刀切的方法好的多,因为现在的状况是:既然怎么着都不合法,很多车主干脆就拆除了三元催化器、消音器;但若是有一些改装部件是合法的,那么,绝大多数改装的车主,相信都会遵守法律,选用合法部件,这样在治理噪音和污染等方面都更有效果。

   到这里,我们从轮圈、悬挂、包围套件、车身颜色、车灯和进排气几个方面,对比了一下日本和我国的改装法规的区别。可以看到,我们确实可以从这个邻居身上学到很多东西,而改装也远远不是令人“谈改色变”的地下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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